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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用医疗保险卡办理须知
2007年2月7日  作者:  劳维集团(广州劳动争议网) 劳动法培训  发布人:小莫  出处:  本文已被浏览 2815 次  

类别:参保单位
携带资料:
    1.地税局出具的当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及复印件或银行收款的电子借记单及复印件;
    2.单位证明;
    3.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办理方式及地点:
    参保单位(个人)在办理新参保登记的次月19日后,持有关资料到市医保中心医保卡业务服务厅对应制卡银行办理点领取。

类别:灵活就业人员
携带资料:
    1.划扣当月社保费存折及复印件或个人户口所属区地税征缴部门业务前台刷卡缴费单及复印件;
    2.参保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代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办理方式及地点:
    参保单位(个人)在办理新参保登记的次月19日后,持有关资料到市医保中心医保卡业务服务厅对应制卡银行办理点领取。

    ▲ 参保人已领有医疗保险卡的,不需重新领取,继续使用原医保卡。
    ▲参保单位(人)如有疑问,可登陆www.gzyb.net或www.gzlabour.gov.cn/ylbx/查询领卡事宜,或拨打市医保中心服务咨询热线:87667731、87653239。

 发布人:小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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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所属分类:  医疗保险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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